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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06/08/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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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趣味

騎車酒駕越級吊汽車駕照 (立法裁量有多自由…)

  【961221自由時報 黃良傑 】大牌小用!屏東縣梁姓聯結車司機騎機車酒駕,被警攔檢測得呼氣酒測值為0.87,開單罰4萬5000元,因機車駕照(小牌)已吸納在聯結車駕照(大牌)內,因此被裁決吊扣聯結車駕照一年,但法官認為吊扣不當,不應吊扣聯結車駕照,否則影響一家生計,改判不扣。梁姓司機的姪女表示,叔叔常看自由時報司法點線面的新聞報導,有「保護自身權益」的觀念,這才提起勇氣,具狀向交通法庭聲明異議,希望不要吊扣一家人賴以為生的聯結車駕照,但願意繳交4萬5000元罰款,算是買一個教訓。 監理單位表示,目前駕照分為機車、自小客、自大貨、營大貨、營大客,聯結車屬於最高一級,監理機關為簡化證照與數量,採取六照合一方式,逐級吸納成一張駕照,即大牌可以小用,持最高一級的聯結車駕照,可以抵用其他各級駕照。但便民措施卻引發呼氣酒測值為0.87爭議。 有鑑於類似的判決愈來愈多,監理機關提出「虛擬駕照」概念,也就是把最高一級駕照以下視為資格,只要是哪一項資格(駕照)違規,就在最高一級的那張駕照背後,註記吊扣,若於吊扣期間再犯,屬於累犯即予嚴懲,逕行吊銷最高一級的駕照,此提案已送交通部研議。 梁姓聯結車司機是在今年3月30日夜間,酒後騎機車行經屏東縣里港鄉,被警攔檢酒測,因呼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0.25毫克3倍,被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重處4萬5000元罰款,移置保管其車輛,並吊扣駕照一年,梁某因無機車駕駛,逕行吊扣聯結車駕照。法官王以齊表示,騎機車違規多只能扣機車駕照,小車違規吊扣大車駕照,逾越法律規定。 (970107)

 ◇ 靈異破案(科學辦案的異途…)

  【960910中國時報 蔣永佑、吳俊陵 】民國九十二年初,一心向佛的台北縣海山警分局刑事小隊長賴義芳,在新店慈玄寺內休息時作了個夢,夢中出現一位面無血色,自稱「蔡燕良」的男子,聲稱被人於桃園大溪殺害焚屍,要求賴主持公道;不僅如此,對方還告知其中一名嫌犯名為「韋自君」。 一覺醒來,賴義芳對夢中情節半信半疑。為求慎重,當晚隨即向桃園警方查證,果真兩年前,大溪確有未破之焚屍刑案。而夢中人所提之「韋自君」,經查竟與「蔡燕良」具朋友關係。最後韋自君終向警方坦承涉案,並供出其餘涉案六嫌,並不時喃喃自語:「怎麼可能有人知道?」

  廿多年前,楊日松到宜蘭解剖一具女屍,原本是以無「他殺」結案,但就在他重返台北歸途中,莫名其妙地在北宜公路遇到「鬼擋牆」異樣,車子在山頭繞來繞去,結果,車子又自動折返宜蘭。 他覺得事有蹊蹺,重驗女屍一次,二次重驗果然在女屍肺部,發現毒藥侵蝕痕跡,證實女子是遭人毒死「他殺」。

  淡水沙崙海水浴場相驗「無臉女屍」,則是讓楊日松夢中驚醒,他在相驗女屍當晚,即夢見滿頭鮮血女子向他陳冤,隔天,他重驗女屍臉部,意外發現臉部是遭人用利刃割除,而非先前其判斷的動物啃蝕。

  去年間,桃園殯儀館傳出葬儀社翁姓員工偷竊停屍盤和停屍推車變賣,換毒品吸食,結果,往生好兄弟看不下去,入夜後,很多好兄弟嘰哩咕嚕向殯儀館員工黃陽春託夢「告狀」。 黃陽春調閱監視影帶揪出翁嫌,向警方報案,幸好悉數追回殯儀館的停屍盤與推車,警方對於好兄弟也能託夢告狀嘖嘖稱奇。    (960910)

  【960911Etoday記者黃貞茹 】南投一名婦人日前夢到失蹤4年的丈夫,說他死在基隆,好想回家。婦人找上調查局,並附上先生的切片檢體,比對DNA,果真找到了婦人的先生。南投屍漂到基隆,加上托夢的小插曲,讓一向相信科學的調查員嘖嘖稱奇。4年前南投連日的大雨,一名男子被土石流沖到大甲溪,從此音訊全無,直到今年7月,男子的太太突然夢到失蹤已久的丈夫,說他在基隆好冷,要太太帶他回家,婦人輾轉找上了調查局第六處。調查局拿到男子的切片檢體,鑑識人員從上百筆資料庫中,比對十多具基隆地區的無名屍,發現其中一具無名屍DNA吻合。 由於台灣夏季是西南氣流,高屏溪以北洋流往北移,因此男子的屍體從大甲溪流入外海,隨洋流往北漂了1個星期,最後才會在基隆撈起。     (960911)

警察臨檢用槍時機(裁量有多自由…)

  【950919中國時報王由己特稿】男子仲長海,因為拒絕停車接受臨檢,經警方追逐連開五十一槍斃命案,再次引發用槍時機爭議。根據實際案例和最高法院判例,仲長海並未對警察有危害生命安全行為,警方不能因仲某有開車拒臨檢行為,就率然使用警槍;即使要用槍,依「警械使用條例」規定,不該傷及致命部位,開槍警察難辭其咎。仲長海遭警方追逐擊斃案,根據電視拍攝到的追逐畫面,仲某只是開車逃逸,並沒有衝撞警察,或者有危害警察的行為。………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,逃兵通緝中的男子江孟聰,因騎機車未帶安全帽,遇到巡邏警網攔查,拔腿就逃,時任台中市警局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巡佐的陳俊倫追捕時,連開四槍,江某身中兩槍身亡。案發後,陳俊倫被認定用槍不當,最後和家屬和解,才獲判刑六月,緩刑二年。八十四年九月五日晚間,時任北縣三峽分局橫溪所警員涂彬杰,和同事追緝偷車嫌疑人吳建成時,眼見吳建成駕贓車將兩名同事撞傷逃逸,情急之下近距離開槍擊斃吳某,事後也被認定用槍時機不當,最後判刑四月,得易科罰金確定。(9510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