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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07/02/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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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與生活課程與作業規範

■課程規範

一、出席規則﹕缺課達全學期三分之一(十二小時),扣考。上課遲到超過二十分       鐘視同缺課。

二、免死金牌(必PASS)﹕(一)全勤認真聽課、(二)課堂五次回答正確、(三  )五次參  與有效討論。

三、平時考試 ﹕期中考的前二週考一次、期末考的前二週考一次。

四、分數規則﹕期中考占30%,平時考占30%,期末考試占40% 。作業得額外加減       分數,但最高不會超過10%。

五、特殊加分:發問、回答問題、參與討論。

■作業規範

一、期中作業(個人)﹕撰寫存證信函、和解書或申訴書一則,並說明其適用法律  效力。※作業包括該<事實理由>、<請求重點>、<法律效力>。

二、期末作業(個人)﹕撰寫起訴狀或遺囑一份,內容包括: <訴之聲明>、<訴  之原因>、<當事人>、<訴狀格式>。

三、作業以個人為之 ﹕一律以A4電腦12字打字完成(至多二頁),期中、末考前第  三週完成,統一將檔案註明題目、學號、姓名傳送班代後,傳給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