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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06/07/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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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緒論課程與作業規範

■課程規範

一、出席規則﹕缺課達全學期三分之一(十二小時),扣考。上課遲到超過二十分       鐘視同缺課。

二、免死金牌(必PASS)﹕期中考試第一名且超過85分。

三、平時考試 ﹕期中考的前二週考一次、期末考的前二週考一次。

四、分數規則﹕期中考占30%,平時考占30%,期末考試占40% 。作業得額外加減       分數,但最高不會超過10%。

五、特殊加分:全勤、上課發問、上課回答問題。

■作業規範

一、期中作業(個人)﹕研讀法律人傳記一則,並撰寫法律人介紹與研讀心得。  ※作業包括該法律人的<出生背景>、<求學過程>、<人生經歷>、<社會   貢獻>、<人生觀>、<對自己的啟示與心得>。

二、期末作業(小組)﹕研讀判決或判例一份,並且分析, <案例事實>、<原告  起訴理由>、<被告答辯>、<法院判決結果與理由>及小組討論的<批判心  得>。

三、期中作業以個人為之 ﹕一律以A4電腦12字打字完成(至多二頁),期中考前第  三週完成,統一將檔案註明題目、學號、姓名傳送學藝股長後,傳給老師。

四、期末作業以分組完成﹕五人以下一組,期末考前第前三週作報告,並且以  pointpoint的方式在課堂上作公開報告與接受發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