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 : 2006/07/04
::: 主要內容區塊憲法課程與作業規範
■課程規範
一、出席規則﹕缺課達全學期三分之一(十二小時),扣考。上課遲到超過二十分 鐘視同缺課。
二、免死金牌(必PASS)﹕期中考試第一名且超過85分。
三、平時考試 ﹕期中考的前二週考一次、期末考的前二週考一次。
四、分數規則﹕期中考占30%,平時考占30%,期末考試占40% 。作業得額外加減 分數,但最高不會超過10%。
五、特殊加分:全勤、上課發問、上課回答問題。
■作業規範
一、期中作業(個人)﹕剪報或網路搜尋一份與憲法相關的案例,並且分析, <案 例事實>、<與憲法的關聯>、<心得>。或以觀察的事實撰寫請願書一份, 請願書內容包括, <請願主旨:機關>、<請願事實>、<請願理由>。
二、期末作業(小組)﹕以憲法基本權限制檢視本校校規或其他法規的合憲性,並 且分析, <基本權限制思維方式>、<法規條文>、<合憲性檢視>。
三、期中作業以個人為之 ﹕一律以A4電腦12字打字完成(至多二頁),期中考前第 三週完成,統一將檔案註明題目、學號、姓名傳送學藝股長後,傳給老師。
四、期末作業以分組完成﹕五人以下一組,期末考前第前三週作報告,並且以 pointpoint的方式在課堂上作公開報告與接受發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