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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06/07/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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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的法正義 (20061207)

  正義,是多數人良知認為正確的,卻不敢去做。不正義,則是多數人良知認為錯誤的,卻樂於去做。

  實現正義,不僅僅需要勇氣,更需要忍的住寂寞。學校教育應有一定的規範,作弊應該處分、學習成效不良應該重修,執行規範的教育人員應該貫徹,但是真實的實踐結果常常有折扣,畢竟踐行嚴格規範需要明確的堅持。社會違規事項舉目皆是,如佔用道路、違章建築、違規營業,難道執法人員視而不見,難道一般百姓無所知悉?不是的,除違規利益大於處罰利益外,是因為執法者面對的外來壓力與必須忍受的責罵。於是執法者,必須忍受少數人的責難,卻看不到多數正義的支持,而可能只要來自自我對法價值的堅持。

  執法者,最需要忍受因為堅持正義,帶來的責難與寂寞。警察人員、檢審人員、政風人員、人事人員、教育人員等應該具備最重要的性格是堅持,對於正確的堅持、對於正義的堅持、對於規範的堅持。但堅持常常不會看到正義天使的扶持,反而會帶來魔鬼(利益)的責難。選擇逃避或者親近是最簡單的選擇,但也是正義的淪陷。適合忍受寂寞與堅持的性格是執法者的職業道德。這不容易,卻是最高的職業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