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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06/07/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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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是弱者的護身、道德是強者的光環 (20070831)

  觀察人的本質,發現許多人其實是性格因素造成的態度,但相對於別人的眼中,卻是以人的地位作解讀:屬於個性內向,不善交際的人,如果是社經地位高者,會被解讀為「高傲」!但如果是社經地位低者,則會被解讀為「自卑」!相反地,屬於個性外向,善於交際的人,如果是社經地位高者,會被解讀為「厲害」!但如果是社經地位低者,則會被解讀為「碰風」!換言之,實力強弱常常決定態度的解讀。  

  法律作為規範!應該是公平的規則。理論上,法律世界應該只有規則的實力,不必區分社經地位。於是法律世界多有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」,因為法律作為衡平的工具,應該是以法律規範判斷是非曲折時,本不必考量當事人的地位,才是法律的本質

  然事實上,只要人的因素介入,法律作為規範的本質,還是可能受到扭曲!在不討論因人的因素而導致規則的曲解或誤用下,法律應該是作為是非判斷的最主要規則,是弱勢者最重要的依賴,於是弱勢者在衝突不斷的現代社會裡,法律是他最能夠保護自己的力量,如何懂法律與運用法律是弱勢者最必須具備的能力。如體能強勢者欺負體能弱勢者,弱勢者最重要的憑藉就是法律帶來的公權力會制裁強勢者,否則就是強凌弱的野蠻世界!

  強者雖然依然需要法律的保護,但法律只是強勢者的錦上添花,畢竟強者通常是法律防範的對象或是利用法律自利者!於是強者發生衝突,如果能選擇原諒,選擇體諒,則強者更能贏得尊敬。換言之,有道德的強者,是美好社會的開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