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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06/07/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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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是公法實現的動力 (20070425)

  壹週刊靠狗仔起家,狗仔專門以刺探名人隱私為業,如此赤裸裸揭發別人隱私,似乎極度不道德。但壹週刊的發行量卻居高不下,這份似乎不道德的雜誌顯然獲得民眾內心不道德需求的支持。事實果真如此?是民眾愛窺探名人隱私造成狗仔文化的風行,於是TVBS週刊、時報雜誌等刊物也都壹週刊化?是偷拍文化滿足民眾的內心深處不道德的偷窺私慾?觀之壹週刊的內容,應該是以狗仔文化偷窺作為賣點,精緻內容擴大讀者的視野。壹週刊內容中諸專欄有其值得深度閱讀:如名牌傳奇、老店傳奇等介紹名牌或老店的源起與經營,增進時尚知識或視野。企業傳奇、生意經營等介紹生意經營理念,有助於經濟知識認識與經營視野、國內外旅遊介紹與美食介紹等,有益於生活視野的增廣等。顯然壹週刊不單純是因為狗仔而暢銷的雜誌,當然但這並不是重點,重點是揭露隱私(狗仔)的法律意義。  

  公法基礎在於懷疑權力者,於是公法規範設計均以限制公權力為原則。固然公法制度均以限制公權力為重心,但公權力實際運作上,公權力機關仍有極大的空間運用公權力,或圖利滿足自己慾望、或侵害限制人民,因為公權力機關有法律解釋權、有權力裁量權等,甚至自成利益社群,容易造成隱藏侵害事實或極小化限制事實的官官相護現象。觀念上或事實上,人民都必須極度不信任權力者,對於任何權力行使都必須放大檢視其適法性與適當性,但實際上多數人民只是觀念上的主權者,既無專業能力也無空閒時間作監督權力行使者。換言之,人民通常消極地面對權力行使者,除非權力行使者侵害人民,否則人民少有積極地行使監督權。於是,有專業能力與專門時間作檢視監督權力行使者的媒體,就成了監督公權力行使者與實現公法限制權力的最大動力源

  媒體透過傳遞信息的快速性與群眾性,可以快速形成公共輿論力量,對於任何公權力行使的適法性與適當性作最大化的檢視,可以讓民眾知悉公權力行使者行使的法源與過程,透明公權力行使,實現民眾參與政治,讓民主理念真正落實。因此,當媒體狗仔偷拍與查訪到權力者濫用公家資源(濫用私人、濫用公家車輛、上班辦私事、公宿舍養情婦等)、違法列奪公家資源(貪污、違法自肥、職權性騷擾等),正是媒體在實踐公法限制公權力的實踐,應該給予高度的肯定與支持,而憲法也應該給予最高度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