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 : 2006/07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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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概論(書序19990801)
法律課程的學習,除參加考試或者取得學分外,深層的意義在於作為人與人爭執解決的規範。因此從事法律教學時,見到學生錄取公職取得終身飯碗或者高分取得學分畢業,心中固然欣喜,但總希望學生能將法律內化成信念,甚至成為信仰。因為,法治在人民之間形成普遍共識之後,可以成為人民的共同信念,則權利觀念與秩序觀念必為社會的共同價值。在消極方面,人民以守法為善、違法為惡,容易形成揚善去惡的秩序化社會;在積極方面,人民凡事依法主張權利 ,任何糾紛以法律為斷,則非法特權必在法律下低頭,公平正義容易得到實現。
本書內容分為法律共同原理、司法制度與現行法律導讀三部份。法律共同原理部份,在介紹法律的各種基本觀念,如法律如何制定、效力如何、法律如何適用、與違法如何制裁等,期建立初學者的基本法律素養。司法制度部份,在介紹法律糾紛的解決程序,如民事糾紛的民事訴訟、犯罪處罰的刑事訴訟、與行政紛爭的行政訴訟等,期使學習者能瞭解司法制度,進而運用司法程序,解決各種糾紛。現行法律導讀部份,在介紹如何研讀現行主要法律,如憲法、行政法、民刑法等,使有心習法者,能在研讀各種法律前做準備。
本書的資料來源,除參考國內各種法學緒論著作,主要為筆者多年的教學心得。本書的寫作,除文字盡量淺顯,以達到自習的效果,並且著重司法制度的介紹,使學習者透過本書,瞭解司法體系與各種訴訟方式。 � � � � � � � � � � �� 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