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 : 2006/08/18
::: 主要內容區塊論文
制衡或合作:論我國中央政府體制
摘要:
我國憲法雖然保留五權憲法的形式,如中央政府的五院分權、中央政權的國民大會等,但包括憲法起草者等多數學者的見解,均認為我國憲法傾向內閣制的設計。國共內戰時期,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賦予總統緊急處分權,是以總統為政治中心運作模式的總統制。兩岸和平競爭時期,制定的憲法第四次增修條文,賦予原憲法總統所欠缺的行政院長的直接任命權,加上賦予總統正當性基礎的總統直選,憲法中央政府體制則類似法國第五共和憲法雙首長制。
為建立中央政府體制制衡或合作的分析模式,本文擬對世界各國主要中央府體制的總統制、內閣制與雙首長制分別從權力來源、行政權的歸屬與行政立法的關係作類型化,並分析不同政府體制制衡與合作的樣態。其次,對我國各階段政府體制的制衡與合作作分析,期待透過憲法規範與憲政運作的比較,提供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運作之參考。
本文討論為避免討論範圍過於龐大,關於中央政府體制的制衡與合作,主要集中在行政與立法的關係,並以憲法規範面作為論文討論的中心,並透過實際政治運作為印證。
關鍵字:中央政府體制、總統制、內閣制、雙首長制、制衡、合作。